为了方便缴存职工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减少职工跑趟次数,提高办事效率,我中心积极推行“就近办”。(“就近办”:指缴存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就近管理部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缴存职工可在本市任一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管理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购房所在地管理部须配合贷款受理管理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及不动产登记证的移交工作。抵押登记手续和不动产登记证由贷款办理管理部随贷款档案一起移交中心档案室管理。
3、保证金由信贷科统一监管,做好纸质与电子台账;并定期与银行核对,确保保证金资金安全,减少管理部之间的传递工作。
4、加强各管理部之间的业务连贯性,减轻职工负担。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改进贷款政策。
5、先在市直、梁园区、睢阳区管理部试行,后期逐步推行。
6、本通知自2020年5月6日起实施。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贷款业务“就近办”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0-04-20商丘楼市网